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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新闻中心关于申报2017年度市区网络经济人才发展补助与奖励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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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区、金东区、金华开发区招才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络经济发展局,金义都市新区招才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商发展局,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组织宣传人事局、经济发展局,在金相关高校:
为做好2017年度金华市区网络经济人才发展资金补助与奖励工作,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网络经纪人才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的通知》(金政办发[2014]50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人才创业创新服务浙中崛起若干意见》(金委发[2016]38号)精神,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范围和条件
凡符合《关于扶持市区网络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金政办发[2013]105号)、《关于印发加快网络经济人才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金政办发[2014]50号)、《关于支持人才创业创新服务浙中崛起若干意见》(金委发[2016]38号)等文件精神,再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注册、依法纳税、按规定纳入市网络经济统计平台并及时上报统计数据、具有健全财务管理里制度的网络经济企业及在金相关高校。
二、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金高校应如实填写和提供下列材料(相关文件和表格可登陆金华市网络经济发展局网站http://www.jhwljj.gov.cn查询、下载):
(一)公共材料
1.2017年度市区网络经济人才发展补助与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1) ;
2.市区网络经济企业纳税情况汇总表(附件2);
3.企业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复印近;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纳入市网络经济统计平台的网页页面截图;
6.在金高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专项材料(申报单位依据不同申报项目报送)
1.申报从金华市外知名网络经济企业引进高端人才特殊津贴的,由用人单位统一申报,需提供高端人才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高端人才从金华市外知名网络经济企业引进证明材料复印件;高端人才与市区网络经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年薪12万元及以上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在金高校申报合作开办订单班补助的,需提供高校与市区网络企业合作开办订单班合同复印件;订单班学生数相关证明材料;订单班学生取得的相应证书、订单班培训费用发票和收款凭证复印件。
3.在金高校申报订单班学生留金工作奖励的,由在金高校统一申报,需提供订单班留金工作学生身份证、参加订单班学习取得的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订单班学生在市区网络经济企业就业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申报网络经济相关专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市区网络经济企业就业一次性补助的,由企业统一申报,需提供网络经济相关专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市区网络经济企业就业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申报网络经济企业新增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次性补助的,需提供新增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新增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及聘用文件等复印件;在市区网络经济企业工作3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申报网络经济相关专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市区网络经济企业就业租房补助的,有企业统一申报,需提供网络经济相关专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学历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市区无房产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申报网络经济特殊人才个税奖励的,有企业统一申报,需提供网络经济特殊人才认定文件复印件;企业代扣代缴网络经济特殊人才个人所得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申报青创社区资助的,由青创社区运营公司统一申报,需提供相关部门认定的青创社区证明材料复印件;网络企业入驻青创社区合同复印件以及使用间数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9.申报省级以上创业创新大赛网络经济获奖项目落地奖励的,需提供省级以上创业创新大赛网络经济项目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获奖项目已在金华市区落地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0.申报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一次性购房补助的,由用人单位统一申报,需提供申报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复印件,由用人单位统一申报,需提供申报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复印件;用人单位与犬只引进的申报人签订的5年以上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申报人在金华市区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申报新引进的博士、硕士、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首次购房补助的,有用人单位统一申报,需特工申报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复印件;申报人在市区网络经济企业就业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人在金华市区首次购房的祥冠证明材料以首次购房合同、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相关事项
1.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一式六份和电子版次啊来哦2018年5月31日前报送给各区(包括金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网络经济主管部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在金高校申报材料报所在区网络经济主管部门)。
2.各区网络经济主管部门会同区招才局、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对企业、在金高校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于2018年6月15日前将申报单位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汇总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材料上报市网络经济发展局软件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
3.是网络经济发展局收到材料后,根据职能分工交于相关部门组织审核认定或组织相关部门联审,委托中介机构审核后,共同提出2017年度市区网络经济人才发展补助奖励资金安排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有市网络经济发展局会同市招才局、市人力社保局下达资金补助通知。
联系人:吉倩芸 金华市网络经济发展局(市政府北门环球商务大厦B幢301室),电话82020598,邮箱:3785963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