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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新闻中心金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18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奖励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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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区、金东区科技局,金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金义都市新区高新产业局: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补齐科技创新短板的若干意见》(金政发〔2016〕54号)精神,为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现就申报2018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依据
1. 经审核确认,市区企业2018年度研发投入达300万元以上的,给予5%的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 研发投入按《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和《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规定范围的研发费用,加上与高校院所的科技合作费用,扣除各级财政科技资金后确定。
二、申报要求
1. 2018年度研发投入达到300万元以上的。
2. 有健全的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和财务核算制度;对研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同时开展多个研究开发活动的,须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研发费用额;研发项目需经企业自主立项。
3. 网络经济企业可依据我市《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补齐科技创新短板的若干意见》(金政发〔2016〕54号)、《关于扶持市区数字经济发展十条措施》(金政发〔2018〕26号)等政策,自主选择申报,但不能重复享受。
三、申报材料
1. 企业研发投入奖励申请表;
2. 研发项目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表;
3. 企业研发投入绩效统计表;
4. 科技合作协议书、科技合作费用汇款凭证及受托方支出明细情况等。
四、申报时间
落实“最多跑一次”,申报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材料4以PDF格式)报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4月15日前统一报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产业化处(原金华山旅游经济区所属企业按属地原则分别由婺城区、金东区组织申报)。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产业化处 邵雅婷,联系电话:82468931。
附件:1. 企业研发投入奖励申请表
2. 研发项目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表
3. 企业研发投入绩效统计表
4. 2018年度金华市企业研发投入奖励申请汇总表
金华市科学技术局
附件1
企业研发投入奖励申请表
企业名称 | (公章) | ||||
详细地址 |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法人代表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企业研发项目数(项) | 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总额(万元) | ||||
其中与院校合作费用(万元) | 各级财政科技经费资助(万元) | ||||
是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如是请填写证书编号) | 是否设立了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如有请填写研发机构类别及名称) | ||||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与主要产品(服务) |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 | ||||
区科技主管 部门审核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1. 申请表后请附分项目填报的《研发项目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表》。 2. 有科技合作费用的,请提供科技合作协议书、科技合作费用汇款凭证等扫描件。 |
附件2
研发项目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表
申报企业(公章): 2018年度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