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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新闻中心金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级科技孵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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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金义都市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局:
为加快推进我市科技孵化器建设,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根据《金华市级科技孵化器认定与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市级科技孵化器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符合《金华市级科技孵化器认定与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市内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均可申报。
(二)申报市级科技孵化器应具备的条件:
1. 发展方向明确,功能定位准确;
2.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专职管理人员,机构设置合理,有专门的经营管理团队,管理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占40%以上;
3. 管理制度完善,实际运营时间在1年以上;
4. 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重视并支持科技孵化器建设,已制订扶持科技孵化器发展的相关政策,建立种子或孵化专项资金;
5. 综合性孵化器可自主支配的场地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专业性孵化器可自主支配的场地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其中直接用于在孵企业的场地面积占1/2以上,并具有与孵化主营业务相匹配的公共配套设施;
6. 综合性孵化器在孵企业达8家以上;专业性孵化器在孵企业达5家以上。
二、申报组织
申报单位提出认定申请,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上报,申报截止时间6月10日。
三、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按照《金华市级科技孵化器认定与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申报,确保所提供的申报资料真实有效。
(二)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主体科技主管部门加强对科技孵化器的培育建设,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和推荐工作,将孵化器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稿报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产业化处。
联系人:胡继宏,冯纪胜 电话:82468931,82113539,邮箱:jhkjgxc@163.com。
附件:1. 金华市级科技孵化器认定申请表
2. 金华市级科技孵化器申报材料清单
3. 金华市级科技孵化器申报汇总表
金华市科学技术局